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披露了《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 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公布》(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7月15日11时4分许,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石基岗路口路面发生坍塌,形成长约23米,宽约7米,最深处达3.5米的空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8.11万元。
经调查认定,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参建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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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为市区内涝整治重要工程建成有望解决莞城东纵路内涝难题
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以下简称南侧分流工程)位于莞城、东城街道,项目建设总长约为 5.7千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2055.78万元。
其中,一条起点位于东城路与东源路路口(东城世博广场附近),沿东城路—八达路—创业路铺设管渠,最终排至运河,用于避免线路南侧区域雨水进入东纵路,使主干管渠排水标准达到5年重现期。
再结合远期三个低洼点的竖向优化,内涝防治标准达50年重现期,解决了雍华庭、东纵路及澳南路等的内涝问题。该线路全长约4.6km(明挖段管渠长度 3321m,DN4000 顶管段长度1355m);另一条起点位于东莞理工学院南门附近,沿学院路敷设DN2000雨水管,截流理工学院上游汇水区域及步步高社区汇水区域雨水,直接排入新开河暗渠,以缓解学佐渠排水压力。
该段线路全长约 1.1km(明挖段管渠长度 830m,顶管段长度267m)。项目招标计划工期为7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竣工日期为 2025年12月25日。批准的实际开工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月25日。
该工程建成后,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莞城东纵路内涝难题有望解决。不少备受内涝困扰的市民,对该工程翘首以盼。
截至2024年7月15日(事故当日),本项目已完成产值8198 万元,占合同总工程量的 27.3%。
2023年年底,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举行动工仪式。南都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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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管泥水压力严重失衡砂土流失形成空洞致路面坍塌
《报告》详细披露了事发经过。2024年7月15日,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正在八达路进行顶管施工。9时4分,施工单位安全员李某和监理员孙某在例行道路巡查时,发现八达路YCK1+340段路面出现轻微裂缝。
9时32分,施工单位完成YCK1+280~380段道路中间两个车道的临时围蔽,安排工人疏导交通,并派人值守现场观察裂缝发展情况,观察期间路面无明显沉降。
当日11时04分,围蔽范围内的YCK1+330~353段路面突然发生坍塌,形成长约23m、宽约7m、最深处达3.5m的坑洞。
事故直接原因显示,顶管作业在穿越花岗岩残积土层(灰黄色砂质粘性土)时剪切扰动前方、上方原状砂土层,出泥(浆)量异常,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措施平衡顶管泥水压力,冒险蛮干,导致出泥(浆)量剧增,泥水压力严重失衡,砂土流失严重,形成空洞,最终导致路面坍塌。
直接原因方面,则存在地质不良、冒险作业、管理混乱三种因素。
间接原因上,北京市政集团公司,作为涉事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顶管专项施工方案》编写质量较差,部分内容不完善、存在错误;二是顶管施工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在顶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违规组织专家论证会;三是未严格按照顶管专项施工方案中确定的地面沉降监测频率开展监测;四是6、7月份动态报送给监理单位的《北京市政危险源清单》缺少顶管施工地面坍塌风险辨识项。五是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简单口头交底后交由作业人员签名。六是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现顶管机参数、出泥(浆)量明显异常后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反而增大顶推力、加大泥浆浓度、加大推进速度继续施工,冒险蛮干,导致出泥(浆)量剧增,泥水压力严重失衡,砂土流失严重,形成空洞,最终导致路面坍塌。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上,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北京市政集团公司、中南设计院、康立时代公司、中水咨询公司等 4 家单位以及以上单位的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共6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罗祖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三科科长,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叶喜成,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三科项目组组长,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杜健,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三科项目组组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李惠锋,东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邓植祥,东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第三监督组组长,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肖萍,东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第三监督组组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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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冒险蛮干引发事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失守
《报告》还指出了此次事故的多个主要教训。
首先,安全风险预警得不到重视,无知无畏、冒险蛮干引发事故。开工建设以来,对创业路、八达路、学院路路段施工范围外的道路下方存在不同程度的空洞(3 处)和下沉(1处),参建各方虽都到现场察看处置,但均未对地下情况较为复杂的安全风险予以重视。7月6日,监理单位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发现“顶管段出浆量较多”安全风险后,也未予以重视,后续未对该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持续跟踪。
7月7日以来,顶管机出泥(浆)量持续异常,施工单位对顶管机前方土体易形成上覆层空腔的安全风险视而不见,无知无畏,不断加大顶力以求快速通过灰黄色砂质粘性土层,冒险蛮干,导致出泥(浆)量剧增,泥水压力严重失衡,砂土流失严重,形成空洞,最终导致路面坍塌。
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失守,参建各方履职不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责任不落实,未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对顶管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批把关不严,第三方监测招标文件存在顶管地面安全监测项目漏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大直径浅埋顶管施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不良地质体研判、应对措施不足,专项施工方案中对于地面坍塌风险的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地面沉降监测成果未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对顶管作业关键工序把握不足,冒险蛮干。
监理单位审查、监督、保障责任不落实,顶管施工专项方案审核流程不合规且内容把关不严,未督促第三方监测单位报送地下水压监测成果,专项安全巡视、旁站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
其次,专家技术力量“把脉”不准,深层次隐患得不到发现和有效排除。2023年12月24日论证会直接通过的顶管专项施工方案仍然存在管道接口连接方式不明确、推进速度超过机械性能2~6 倍、顶管路面监测点布置不明确、路面塌陷应急抢险措施不合理等问题,未要求施工单位在修改后再次进行论证。
为解决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公司组织专家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7 月9日、10日,中水生态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临时雇请1名高支模、深基坑方面的专家对涉事项目开展为期两天的安全检查。
雇请的专家在检查之前不了解工程进度、没有接收到顶管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等工程资料,顶管施工专业技术能力一般,虽对专项施工方案有查阅,但未能提出实质的修改意见;虽对顶管作业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顶管机出泥(浆)量明显持续异常的安全隐患。
此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效有待加强,监管力度时有不足。施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台账清单,未将顶管施工纳入并实现闭环管理;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分析施工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台账,动态掌握该类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未能对照“三管三必须”“三要管”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顶管施工进行精准严格执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曾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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